指南 & 要求

公共交通機構安全計劃

由聯邦交通管理局(FTA)在 2018 發布的公共交通局安全計劃(PTASP)最終規則,要求根據 FTA 城市化區公式補助金獲得聯邦資金的某些公共交通系統運營商,必須制定安全計劃,其中包括實施安全管理系統的過程和程序。隨後,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通過,PTASP 要求被修改,以包括根據機構運營的城市化區域的規模的新要求。

DRPT 贊助了聯邦二級小型公共交通提供者首批 PTASP 的開發。

全州第 II 級 PTASP 計劃包括安全績效目標,並描述參與全州計劃的 15 機構實施的安全管理系統。第二階 PTASP 於 7 月 2020 完成。過境機構負責在每年 7 月 20 之前實施計劃並審查 PTASP 文件。協助運輸機構使用 PTASP 的資源包括檢查清單和網絡研討會幻燈片。

這是給誰的?

全州 PTASP 涵蓋以下過境機構:

  • 布萊克斯堡轉機
  • 藍嶺城際交通快線
  • 布里斯托市弗吉尼亞州過境
  • 夏洛茨維爾地區過境
  • 弗雷德里克斯堡地區交通
  • 大林奇堡交通公司
  • 大羅阿諾克運輸公司
  • 哈里森堡市公共交通部
  • [Jáúñ~t, Íñc~.]
  • 第三區/山交通
  • 彼得堡地區過境
  • 拉德福德交通
  • 薩福克運輸
  • 威廉斯堡地區過境管理局
  • 溫徹斯特公交

要求

PTASP 規則提供兩個符合性層級,具有不同的要求:

一級代理商定義為經營鐵路固定導軌運輸的大型運輸機構,並在高峰收入服務中擁有超過 101 的過境車輛。一級代理商包括:

  • 漢普頓路交通
  • 大里士滿交通公司
  • 波托馬克和拉帕漢諾克運輸委員會

第二級代理商定義為不經營固定鐵路指南的小型運輸機構,並在收入高峰服務期間總共運營 100 或更少的車輛。根據 PTASP 規則,除非該機構選擇退出,除非該機構選擇退出,否則州交通部門的任務為所有符合條件的第二級機構開發 PTASP。

本規則不適用於受其他聯邦機構安全管轄的機構,包括受美國海岸防衛隊 (U.S. Coast Guard) 規管的客運渡輪營運商,以及受聯邦鐵路管理局 (Federal Railroad Administration) 規管的鐵路營運商。